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一——总体服务要求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是指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解决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干燥等一系列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组织。其功能是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有偿服务,有条件的还可将服务范围扩展到提供市场信息和融资服务,发展“粮食银行”,推广订单农业等业务。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促进粮食提质进档、推动节粮减损、减少农户储粮损失率和提高专业化水平。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服务工作,特编制本要点。本要点是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种粮农民提供“五代”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本要点作为推荐性基本要求,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细化的服务要点。 总体服务要求
(一)坚持“为种粮农民服务”,贯彻“优质、方便、规范、安全”的服务方针,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拓展服务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农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粮权、责任明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三)掌握“五代”服务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可提供计量、运输、清理、干燥、质检、仓储、加工等规范操作服务,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坚持诚信服务,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 (五)主动开展提前预约、上门等便民服务,方便农民售粮,保证服务质量,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满足农民的合理要求。 (六)遵循合理服务收费原则,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七)提供安全的交通组织和作业环境,相关生产作业应满足《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的有关要求。 (八)制定完善的管理及操作流程,包括业务服务流程、设备操作流程、安全管理流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服务反馈记录等。 (九)坚持绿色发展,做到节能减排,作业的粉尘、噪音等排放应达到当地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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