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为指导地方各级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设施改造工作,我们组织专家按照“品质精良、组合优化、配置合理、数量充足,既满足当前需要,又适应‘十二五’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需求”的原则,研究制订了《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目录》所列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为完成相应功能职责任务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应达到的基本配置 《目录》根据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和市县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完成相应功能职责任务的要求,主要列出了上述三类检验监测机构应具备的基本仪器设备、台套数和参考单价、生产厂商,以及配套设施,作为“十二五”期间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购置仪器设备和改造配套设施的依据。各粮食检验监测机构可依据自身定位,在仪器设备配备中参照该《目录》执行。 二、仪器设备的采购应以自身需求和招标文书为准 《目录》中所列仪器设备的参考单价和生产厂商均为专家依据实际使用效果、经验、查阅相关材料提出的,其中国内不能生产或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仪器设备列出了进口生产厂家。各粮食检验监测机构在采购仪器设备时,应以自身需求而定,在此《目录》基础上可扩大配备范围,增加配备数量;采购价格以最终招标价格为准;仪器设备台套数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对于新研发或实际使用效果较好而尚未列入《目录》中的仪器设备或型号,也可列入采购范围。 请你们认真指导、督促粮食检验监测机构做好仪器设备购置和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切实提高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满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管工作的需要。
附件: 1.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 2.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 3.市县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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