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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国家粮食局局长在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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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8: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粮食局局长 张务锋(2017年6月6日)

        大家知道,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今年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对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山东考察期间专门听取国家粮食局工作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近期,针对个别库点小麦变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问责,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态度鲜明、内涵丰富,严肃深刻、催人觉醒,为我们做好粮食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全国粮食系统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强化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国家粮食局制定印发了具体落实意见,并在安徽召开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座谈会,进行了深入研究,凝聚了共识行动,各地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动员全国粮食系统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查问题、治隐患,抓安全、守底线”各项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强力支撑。刚才,曾丽瑛同志认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用心抓好落实。中储粮总公司和安徽、辽宁、江西三省粮食局作了很好的发言,北京、山东、浙江、四川、江苏、青海六省市粮食局进行了书面交流。可以看出,中储粮总公司等各家央企和各省市都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下步打算也比较明确。各地各单位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下面,我就做好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代表国家粮食局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了国家安全战略方针,成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思想武器,也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行动指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发改委党组的直接指导下,全国粮食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各项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粮食收购规范有序,市场供应充足,库存粮情稳定,没有出现大面积“卖粮难”和粮价剧烈波动,没有发生重特大粮油储存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推进机制逐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面建立,各地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出台实施,粮食库存和粮油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举措有力,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强化。安全基础持续加强。连续四年实施“粮安工程”,大批危仓老库经维修改造达到完好标准,现代化仓型比例大幅提高,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粮食物流、应急供应、市场监测、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不断增强;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如期完成,粮食安全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粮食系统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这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鲜明特点。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中,应当用好这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体讲,我们要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认真履行安全发展的重要使命,是粮食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要统筹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人民安全作为根本目的,把科学统筹作为根本方法,构建了新形势下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大国安全的整体布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三大经济安全”之首。我们坚持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和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一起抓,统筹做好粮食收购、粮食储存、安全生产、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和党风廉洁等工作,是粮食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际行动,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担当尽责,坚守底线,更好履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行业使命。

(二)主动适应粮食形势的发展变化,是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现实需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粮食形势也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影响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粮食流通改革发展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一是,粮食供求长期仍将保持紧平衡态势,但当前玉米、稻谷等品种阶段性过剩,粮食库存处于历史最高水平,给粮食收购、仓储保管、安全作业、质量安全、库存监管等带来了巨大压力,增添了风险因素。二是,粮食生产进一步向核心主产区集中,近两年跨省流通量均保持在3400亿斤左右;国内外粮食市场深度融合,粮食进口量连续三年超过2000亿斤,大豆对外依存度高达85%。这对保证供应、稳定市场,特别是应急保供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化收购比重不断加大,多元主体共同收购的格局正在形成,从业单位和人员构成发生深刻变化,市场调控、流通监管、质量检验检测等复杂性明显增加。四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关注度高、容忍度低,舆论环境日趋复杂,涉粮舆情热度高、燃点低、传播快,迫切需要我们提高预期管理、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的能力。

(三)加快补齐安全管理的突出“短板”,是推动粮食行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宏观环境和粮食形势的变化,粮食流通安全管理方面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转型发展。一是,安全观念不牢固。有的地方和单位统筹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和各项安全工作的意识不强,制约安全发展的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工作习惯尚未根本改变,存在不愿管、管不住、管不好的现象;有的涉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重发展、轻安全,重经营、轻管理,重处置、轻预防,发展和安全“两张皮”。二是,监管能力不适应。有的地方粮食部门监管职能弱化,人员队伍青黄不接,缺少懂安全、懂市场、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小马拉大车”,力不从心;监管职能分散,衔接配合不够,整体合力有待增强;新技术新手段应用较少,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点多面广、日益繁复的监管任务要求。三是,法规体系不完善。《粮食法》尚未出台,依法治粮的源头法律支撑不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十多年,严重滞后于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和监督管理需要。粮食部门监管执法定位不够清晰,法定执法权限和处罚手段较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既是经济工作和民生要事,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影响了国家粮食安全大局,都无法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代,向全国人民交代!因此,全国粮食系统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查问题、治隐患,抓安全、守底线”各项工作。

二、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精准施策发力,全面提高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水平

近期,围绕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抓什么”、“谁来抓”和“怎么抓”,国家粮食局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反复论证,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意见》。总的考虑是:先保安全、再谋发展,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突出“两个重点”、守住“四条底线”,夯实安全基础,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中之重。保障储粮安全是粮食部门的基本职责,生产安全是做好粮食工作的前提,可以说都是“底线中的底线”、“重点中的重点”,不容半点闪失。去年下半年,国家粮食局制定印发了“一规定两守则”,并专门召开会议,徐鸣同志代表国家粮食局对抓好“两个安全”作出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要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把“两个安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断然措施,全面消除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抓安全不能搞“马后炮”,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要对本地本企业近年来发生的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数据分析,发现规律、找准症结,做到有的放矢。要组织涉粮企业广泛开展风险评估,全面辨识和确认安全风险点,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和监管责任。要实施好安全培训全覆盖计划,以“一规定两守则”为重点内容,对粮食部门管理人员和粮食企业负责人、相关岗位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一遍专项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尽知尽会。要加强安全守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收购现场、粮食熏蒸和浅圆仓、立筒仓、千吨囤进出粮等环节的安全作业,力促从业人员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同时,继续开展向河北省柏乡粮库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优良传统。要积极采用绿色生态储粮技术,大力推广粮库自动化作业,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紧密结合,努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要全面排查,消除隐患。隐患不除,事故难消。近年来,有些类型的粮库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有的还造成较大影响;库存粮情虽然总体稳定,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危机意识,强化排查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方面,集中消除隐患存量。山东省通过开展粮油安全普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等集中行动,强化倒逼作用,实现了安全措施有落实、隐患治理有结果、粮食安全有保障。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借鉴这一做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从6月份开始集中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限期整改到位。近期,中储粮系统就政策性粮食安全问题作了深入研究,正在开展查数量、查质量、查安全、查合同、补齐证据链“四查一补”大检查,很适时、很必要。要严格标准,持续抓好,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另一方面,严格控制隐患增量。每年春秋两季,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以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并利用库存检查、汛期检查等时机,同步开展“两个安全”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在各类粮食企业中,广泛开展“查身边隐患、防坏粮风险、保职工安全”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将隐患排查整治融入日常生产经营,变成一种自觉行动。

三要突出重点,专项治理。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分析本地气候特点、设施状况、管理基础和事故发生规律,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选定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治理,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攻克,力争经过两年努力,使全行业安全水平有质的提高。从全国看,要特别关注东北地区简易仓囤和南方地区老旧仓房、简易设施的储粮安全,扎实开展千吨囤出粮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要强化消防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火灾、粉尘爆炸等事故;要密切监测超期储存粮食的粮情变化,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当前,各地陆续入汛,天气复杂多变,要加强灾情预警和防汛排涝,确保安全度汛。

四要压实责任,到岗到人。总的来看,要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压实安全储粮的在地监管责任、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敦促涉粮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来讲,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督导责任,加强常态化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决不能手软,务必敦促企业及时处置隐患,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决不能失之于“宽松软”。中储粮系统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对所管理的中央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的安全工作,不管是直属库、外租仓,还是代储、委托库点,都要全面负起主体责任。各类粮油仓储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特别是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抓真管、逐级传导,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实行全员风险管理。

守住“四条底线”,就是坚决守住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和廉洁从政从业的底线。农民的粮食能不能卖得出,市民的“米袋子”能不能供得上,饭碗里的口粮能不能食得安,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能不能行得正,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务必从严从实,紧抓不放,确保不破底线、不越红线。

一是,抓好粮食收购,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这是粮食流通的第一环节,也是兴粮惠农政策落地的关键环节。在政策性收购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按照“四共同”机制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依规合理布设库点,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在市场化收购方面,各地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切实肩负起统筹组织本地区粮食市场化收购的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积极适应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及时发放生产者补贴,加强收购资金信贷支持,大力扶持加工转化,多方协调外调运力,引导多元主体入市,累计收购玉米超过2000亿斤,圆满完成了收购任务。各地要借鉴东北地区经验,争取各方支持,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二是,保障粮食供应,严防脱销断档和市场非正常波动。粮食储备是稳市场保供应的“压舱石”。要强化政府粮食储备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协同运作机制,做到运行规范、责任明确、约束到位、调控有力,确保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产销衔接是区域粮食供求平衡的有力抓手。要加强全国粮食平衡调度工作,鼓励和引导产销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多年来,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等活动,参与省份、与会企业、交易规模持续增加,成为产销衔接的重要平台。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继续办好。同时,支持主产区大力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加强产品推介和品牌创建,促进本地区粮食外销;鼓励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结合地方储备轮换、充实商业库存等,引导企业多用主产区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是稳定供应的重要防线。要密切监测国内外粮食市场价格和供求信息,超前研判市场变化趋势,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要健全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增强网点服务功能,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粮食应急需要。要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新形势,主动做好政策对接,融入国防动员体系,探索建立平战结合、军民融合军粮供应新模式,确保完成各项军粮供应保障任务。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标准是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准绳,检验检测是守护粮食质量安全的“防火墙”。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加快修订完善粮食质量标准,完善执行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快检方法、产后服务中心等标准,建立起涵盖粮食流通领域的质量标准体系。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人口大县、产粮大县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增加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网点,努力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要加强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试点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要认真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质量管控“八项制度”,健全重金属、真菌毒素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格把好政策性原粮收购和出库的质量关。

四是,狠抓正风肃纪,严查涉粮腐败问题。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融入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贯穿到粮食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粮食行业各单位。要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针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咬耳扯袖、及时提醒,在抓早抓小抓经常上下功夫。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涉粮违纪违法行为,对“转圈粮”、以陈顶新、虚购虚销、转手倒卖、虚报库存套取粮油收购贷款和财政补贴,以及拖欠农民售粮款、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出库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惩处、严厉问责,决不姑息。今年,国家粮食局积极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会商衔接,争取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产后服务体系、质量检验检测网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等专项资金。这些资金将陆续分解下拨到各地,要健全监督制度,严格使用管理,实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管,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三、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严明高效的机制,确保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两个重点、四条底线”涉及粮食流通工作各环节,相互关联,有机统一。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找准载体抓手,健全六项机制,落细落小落实。

第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国家粮食局将现有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全面推进粮食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仓储与科技司,负责综合协调、定期调度、情况通报、编发简报、督导检查等工作;下设专业工作组,分别协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各地粮食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制定方案,注重上下联动,下好粮食系统安全“一盘棋”;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争取最大支持,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第二,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要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落实责任,构建“明责、履责、问责”的闭环式链条。将粮食系统各项安全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体系,提高权重、严格考核,树立鲜明导向,持续传导压力。对重点任务要实行专项督导制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该处罚的处罚,该处分的处分,该移交的移交,形成强有力震慑。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不良影响事件的,要从速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情况,引起警醒,引以为戒。

第三,完善依法监管机制。要深化粮食流通监管改革,优化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等审批流程,建立以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监察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抓好粮食收购、储存、供应等环节监管。在今年的库存粮食检查中,我们实行了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办法,湖北等省也采取了“全省抽调、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做法。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有效冲破了人情面子的束缚,有利于彻查问题、铁面执法,发挥“利剑”作用。今后,异地交叉执法检查要常态化。国家粮食局统一组织的库存检查、安全检查等重大行动,以及阶段性的专项监督检查,都将采取这种方式。各省(区、市)粮食部门也要积极采用这一做法,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执法联动机制,增强监管成效。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热线,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提供问题线索。投诉事项限期查实办结,办理情况定期通报、纳入考核。

第四,完善基础支撑机制“粮安工程”实施以来,全国新建仓容超过1500亿斤,危仓老库改造超过2400亿斤,安全保障能力大幅增强。去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江苏、安徽、湖北等省仓储设施建设改造显现了成效,经受了考验,没有发生严重的淹粮坏粮事故。要进一步落实好“粮安工程”规划,在仓储设施建设方面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力争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政府粮食储备管理现代化。《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2018年建成1个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和20个省级平台,政策性粮食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50%,2020年实现全覆盖。近年来,安徽省加快“智慧皖粮”建设,已有1个省级平台、16个市级平台、100个智能粮库联网运行,实现了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各地在这方面都有一定基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按照“管用、实用、好用”的要求,高起点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构建粮食仓储管理“一张网”,早日实现全国联网、信息共享。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库存粮情、粮食质量、安全防护、市场运行等动态监测,大幅提高预警和处置效率。

第五,完善舆论引导机制。江苏省粮食局精心打造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聚焦热点、积极发声,近三年召开新闻发布会等35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300余篇,发布网站信息9万余条,凝聚了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正能量。各地粮食部门也都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要立足舆论环境的新变化,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密切与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新闻发布、开辟专栏、接受专访、专题报道等方式,解读政策、报道动态、发布信息,讲好粮食故事,做到主动发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精心办好官方网站、行业报刊和“两微一端”,搭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平台。要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恰当回应社会关切,权威解读,澄清事实,减少负面影响,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六,完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机制。在风险识别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切实可行、实战管用。针对储粮安全、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应急保供、粮食收购等领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相应等级预案,科学指挥、果断处置,努力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要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报送事项范围、责任主体、时限要求,保证时效性和准确性,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

同志们,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抓重点、出亮点,争主动、真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多添彩、不添乱”,扎实做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国家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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