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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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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操作知识 —— 一般实验操作安全守则
1.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时,如在熏蒸粮食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等危险操作,除必须按有关规定有防护措施外,现场至少应有2人,万一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2.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玻璃管与胶管、胶塞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并按正确的方法操作,以防玻璃管折断时扎伤手。
3.取用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乙醚等具有挥发性的试剂时,操作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者尽可能戴上防护眼罩和手套,操作后应立即洗手。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的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能对着自己或他人。
4.需要对试剂进行气味鉴别时,应轻轻打开瓶塞,将试剂瓶远离鼻子,手放在瓶口处微微煽动,稍闻即止。
5.通常应在试验台上备有湿抹布。当有害溶液滴溅在手上或台面上时,以便立即擦去。
6.稀释浓硫酸时,应在烧杯等耐热的容器中进行,在玻璃棒的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硫酸加到水中。注意: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人水中,不能相反操作!
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而引发事故。
8.实验室内所有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其他试剂。
9.实验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0.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工作服不应穿出工作区外。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做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12.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值日制度,每日工作完毕后,由值班人员检查水、电、气、窗是否关闭,并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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