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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联动历时34天 全国法院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执结
未来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贺卓辉)日前,北京丰台法院在河南省新密市顺利执结全国法院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历时34天,完成河南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万吨小麦交付工作。这是在最高法院统一指导下,京豫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完成的一起异地联动执行案件。
执行现场,两台吸粮机同时作业。
案件执行标的物位于河南省新密市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北京丰台法院依法对查封的小麦启动等级鉴定、价格评估,并成功通过网络拍卖成交。据了解,此次执行活动是全国法院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执行标的物特殊,涉案小麦数量多,易腐烂变质,出粮作业技术难度大,运输和仓储条件要求严格,给异地执行工作带来挑战。
新密0103粮食储备库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地下粮仓库容约17800吨,一共有9个仓,每个仓有两个出口,各仓之间抽粮条件均有所不同,出粮作业技术难度极大,本次吸粮机是根据地下粮仓专门定制的。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与作业工人检查吸粮管道。
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源起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京粮大仓公司与怀远盛禾公司签订玉米采购合同,以食为天公司、华源之星公司出具承诺函,承担连带责任。因怀远盛禾公司未按合同交货,京粮大仓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方履行合同义务。2014年12月,丰台法院依法判决怀远盛禾公司退还京粮大仓公司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共计3600余万元,以食为天公司、华源之星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审理过程中,京粮大仓公司提出财产保全,丰台法院依申请查封了以食为天公司存储于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的15800吨小麦。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1月,京粮大仓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6月,丰台法院开展对粮食资质的鉴定、评估工作后,依法对标的物万吨小麦进行拍卖。
2017年4月,买受人竞买成功,进入交付标的物环节。
上万吨小麦,一旦放太久变质成了陈化粮,就不能直接作为口粮食用了。这一严重后果谁也无法承担。
为了规范高效完成本次执行活动,执行法官们在现场随时解决技术难题,努力突破技术障碍,提高出粮效率。此外,为了降低粉尘及噪音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执行法官想出好办法,在吸粮机的扩散端口添置了降尘罩,大幅度吸附粉尘,同时反复调整作业时间,确保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额外干扰。
截止到12月23日,河南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内10629.55吨粮食全部交付完毕。
北京丰台法院执行局局长方有权表示,为稳妥高效完成本次执行工作,丰台法院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制定了周密的执行实施方案。在北京市高院的统一协调下,组成由丰台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大兴法院、通州法院、顺义法院、密云法院等5家兄弟法院组成的50人执行队伍赶赴新密执行现场。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丰台法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前往河南省,与河南省高院、郑州中院、新密市委政法委、新密法院等单位沟通执行事宜,实地勘察涉案粮库及周边情况,并在执行现场成立新密粮食交付现场指挥部,设实施、控制、接待、保障四个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先后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接执行现场单兵终端、实地视察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本次执行活动得到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属地政法委、法院的密切配合,充分体现了全国四级法院纵向一体,与河南法院横向联动,形成了跨省市、跨部门的执行联动大格局”。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雯告诉记者。
【来源: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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