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精华
- 阅读权限
- 150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国家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指导手册
为规范粮油库存检查过程,细化、量化库存检查步骤和程序,逐步形成“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的仓储精细化管理模式,提高检查效果,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以及总公司、分公司等有关仓储管理法规、规范、规程、制度等要求,特制定本手册。
一、被检查单位提前所需准备的资料、器具和人员
(一)分公司提供各被检查单位检查时点的统计报表。
(二)粮食库存保管帐、统计帐、会计账以及相关的账簿、报表、原始凭据等。保管帐是指保管总帐、分仓保管帐;统计帐是指手工统计帐本;会计账是指储备粮油库存帐、最低收购价粮库存帐、商品粮油库存帐。出入库业务的原始凭证是指购销合同、资金往来凭据、出入库检验检斤单、运输凭证、最低收购价粮拍卖出库通知单、上级部门下达的移库、调运计划文件等。
(三)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审批通知书、轮换明细帐、轮换验收结果报告单。
(四)自查总结、库存粮食自查数量清查表、库区仓房平面图、库存粮食数量情况一览表、熏蒸报告单、粮情测控系统电子检温记录表、粮情工作例会记录、“三簿”记录、工作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单。
(五)地方粮食企业代储资格认定证书(库、仓号)、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批复文件及空仓验收、收购许可证、空仓验收图片。
(六)中央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食仓储保管合同、仓储设施租赁合同。
(七)仓储、监管、安全生产、消防、防汛、保卫等规章制度。
(八)测距仪、卷尺、计算器、电动(手动)扦样器、测温表、害虫选筛、快速水分测定仪、分样器、磷化氢浓度报警仪、防毒面具等工具。
(九)配合检查的仓储、监管、质检、统计、会计、保卫等人员。
二、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储粮安全
(一)听取保管员汇报(适用于直属企业)
责任保管员简明扼要说明仓房及储粮情况。例:欢迎各位领导来我库检查指导工作。我叫×××,是**仓责任保管员,**仓始建于****年,设计仓容****吨,目前储存中央储备粮(或临时储备粮、最低收购价小麦、临时储存稻谷)****吨。该仓入库粮食质量达到国家*级标准,其中容重***克/升,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目前该仓粮温变化正常,处于安全储存状态。欢迎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二)检查仓房及附属设施
1.根据被查单位提供的库区平面图(应有仓库大门、仓房仓号、办公楼、磅房、化验室、方向标等)核对仓号。
2.仓号牌和专仓牌规范悬挂。仓外醒目处悬挂不锈钢圆型仓号牌,原则上悬挂在仓房(廒间)正面的左上角(面对时右上角)墙体上;专仓牌悬挂在储粮仓房每一个敖间的进仓门左上角(面对时右上角)墙体上。同一库区内仓号牌和专仓牌悬挂方式统一。
3.仓房达到上不漏、下不潮、能通风、能密闭的安全储粮要求。仓房墙体不得有明显裂缝现象。
4.高大平房仓必须配备完好、能正常使用的粮情电子测温系统、机械通风、环流熏蒸设施。
5.储粮仓房必须配备地上笼(地槽)、风机等机械通风设施设备。
6.直属企业仓房要取消内爬梯,外爬梯倾斜度不得超过60度;仓房内安装轴流风机较低的,加装防护设施。
7.直属企业仓房门窗干净整洁,无漆面严重脱落现象,不得在门窗上随意用胶带或报纸等糊缝。
8.对于正在熏蒸的仓房要设有警示标志,直属企业要在仓门上悬挂“正在熏蒸”红色字样的不锈钢标牌(20×40cm)。
(三)检查仓内卡、簿记录
“两卡”是指保管员职责和粮油专卡;“三簿”是指粮食检查记录簿、机械通风(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冷却通风)作业登记簿和粮食熏蒸(磷化氢环流熏蒸)登记簿;“一志”是指直属企业保管员工作日志。
1.“两卡”、“三簿”按照分公司规定的规格、内容印制,不得擅自改变;各项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不得有漏项、错填或涂改现象(见附件1、2)。“两卡”、“三簿”悬挂正确(进仓后面对仓门:右侧从左至右分别为保管员职责卡、专卡;左侧从左至右分别为机械通风作业登记簿、粮食检查记录簿、粮食熏蒸登记簿)。
1.1 检查“专卡”。根据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该仓储粮信息,查看专卡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一年两次的品质检测结果要按时、正确填写,要与分公司出具检测结果一致。
1.2 检查“三簿”。
1.2.1 “粮食检查记录簿”。“检温记录”栏,安全粮一周填写一次检温记录;半安全粮一周填写两次检温记录(仓内不得存放危险粮)。“储粮三温图”用红、黄、蓝三色曲线规范绘制,每年绘制一张,与粮食检温记录进行核对,是否按照真实粮温进行绘制。粮库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在粮食检查记录簿上签署意见。“四无”鉴定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人员签名齐全。大事记主要记录上级部门检查情况等。
1.2.2 检查“机械通风作业记录簿”和“粮食熏蒸记录簿”。严格按操作规程检查机械通风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通风效果,熏蒸时的用药量和熏蒸时间。(附件2)
1.2.3 “三簿”:中央储备粮一个轮换周期更换一次,最低收购价粮一个储存周期更换一次。
2.检查“一志”。直属企业保管员工作日志一仓一本,认真、详实、准确的记录。保管员工作日志2008年10月1日起启用,节假日不作记录。(附件3)
(四)检查粮食数量
粮食库存数量检查采取现场对散装粮和包装粮检查的方式,主要有测量计算法、包装点件计算法和称重法三种方法,以测量计算方法为主,称重法为辅。被检查库点要将粮堆整理成规则的形状以便于测量。
1.散装粮测量计算法
1.1 根据粮堆的几何形状,利用测量仪器丈量粮堆的外表尺寸,准确计算出粮堆体积(计算公式见附件4)。粮堆实际体积=粮堆测量体积-需扣除体积。
1.2 由于粮食质量等级、储粮仓型、粮食堆装高度、入仓方式、库区周围环境、储粮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差异,修正系数取值范围在1.01-1.08,正常情况下应该在1.03-1.05之间。
1.3 计算实测数量与误差率
实测数量=粮堆实际体积×实测容重×修正系数;误差率=(粮食保管帐数量-实测数量)/粮食保管帐数量×100%。
1.4 帐实相符判定
计算出的误差率在±3%允许误差范围内,即认定帐实相符。如超出允许误差,认定为帐实不符,要查明原因。
2.包装粮点件计算法
2.1 标包粮货位。通常采用抽包检斤、点包计算的方法检查粮食数量;粮食库存检查中一般按5%的比例抽取。
2.2 计算方法。单包粮食平均净重=(抽包粮食毛重-抽包粮食包装物重量)/抽包包数。
2.3 准确清点货位中的实际包装粮包装数,然后再乘以单包粮食平均净重即为实际粮食数量。
实际粮食数量=实际包装粮包装数×单包粮食平均净重。
3.称重法。对于不规则粮堆采用此方法。
(五)检查粮食质量
1. 检查近期粮油品质检测结果报告单。
2. 仓房内感官判定粮食质量。
采用眼观、牙咬、鼻嗅、手掐等感官判定粮食质量情况。
2.1 小麦
2.1.1 水分
用手握小麦或手插入麦粒间,用齿碎法,以手感光滑程度及齿碎程度来估测水分大小。 小麦水分感官检验口诀表 | 感官检验项目 | 感官检验口诀 | 感官检验粮食质量 | 粮食水分 | 手抓沙沙响,手插无阻挡。 牙咬粒粒碎,碎声清又亮。 | 水分在12.5%以内。 | 手抓较干燥,手插阻力小。 十咬七粒响,不响呈扁状。 | 水分在13%以上。 | 手摸温度低,手插有阻力, 牙咬无声响,裂扁不分离。 | 水分在14%以上。 | 2.1.2 杂质
取平均样品,摊于手掌上,看看是否有大型杂质和并肩杂质,若有拣出分别称重,再手掌横向来回摆动,使麦粒滚落后,观察留于指缝中的尘土、杂质,估测其含量。
小麦杂质感官检验口诀表 | 感官检验项目 | 感官检验口诀 | 感官检验粮食质量 | 粮食杂质 | 手托指缝无积尘,无叶无壳无糠粉; 细看杂质不明显,筛检杂质很少见。 | 杂质在1%以内 | 手托微尘落指缝,壳糠杂质除不清;
并肩杂质很少见,大型杂质无影踪。 | 杂质在1.5%左右 | 手托土杂满指缝,大型杂质混其中;
扬落灰尘四散飞,并肩杂质数得清。 | 杂质在3%左右 | 2.2 玉米
用手掐玉米胚部,如掐不动,玉米水分一般在13%左右;如掐动,玉米水分一般在15%左右。
2.3 稻谷
稻谷用手抓满一把,紧握手中,用力揉搓,使稻谷在手中转动,相互摩擦,如手感脆滑,水分较低,如手感滞涩,水分较高。
稻谷整体感官检验口诀表 | 感官检验项目 | 感官检验口诀 | 感官检验粮食质量 | 粮食整体情况 | 手握稻谷硬又滑,稻谷芒尖把手扎;
齿碎稻粒成两瓣,质优粒硬顶门牙。 | 稻谷水分低,品质好 | 对以上感官鉴定如有异议,可现场取样,用仪器鉴定。
3. 样品扦样方法: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粮发〔2003〕158号)执行(详见附件5)。
3.1 在扦样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手动扦样器或小功率扦样器,采用自下而上扦取的顺序进行,以避免造成粮食不完善粒和杂质的增加。
3.2 质量与储存品质的扦样。同品种、同批次、同等级、同储存条件的同一个仓房(货位)作为一个检验单位。储粮数量在3000吨以下的货位设一个扦样区;储粮数量超过3000吨的货位,按3000吨作为1个扦样区的原则,每增加3000吨增加一个扦样区。然后,样品经过充分混合后作为一个检验单位。圆仓扦样只设一个区。每个扦样点和扦样区扦取样品的数量应保持一致。
3.3 在低温、干燥的环境中妥善保存样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轻搬轻放,及时将样品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确保不生虫、不生霉、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3.4 扦样时要做到“三亲自”,即亲自扦样、亲自封样、亲自送样。
(六)检查储粮安全
1.检查仓房内储粮设施、设备
1.1 计算机测温系统测温点完好率95%以上。有问题点、失灵点必须辅设手工检测设备。
1.2 “仓内面面光”。仓内粮面干净平整,粮面不得有杂物和药渣残留物;仓内墙壁、顶棚和梁柱无灰尘、无蛛网、无乱扯乱挂现象。
1.3 走道板铺设规范。走道板质地坚固,颜色统一,摆放规范。走道板摆放要距仓墙四壁30-50厘米,以便检查。
1.4 堆粮规范。仓内散装粮堆一般不超过设计装粮线;包装粮分区堆放、码垛整齐。
1.5 仓内电源线穿管保护,照明灯具符合防尘、防爆和照明的要求。
2.检查“三温”。利用粮情测控系统测定指定仓房的三温(气温、粮温、仓温),查看有无粮温异常点。进仓检查粮情记录、干湿计,必要时检查粮情检测的历史记录,分析承储企业库存粮食粮情是否稳定。
3.害虫检查
主要查看仓房粮堆、走道板下、四周墙壁、窗台、粮面、麻袋上是否有虫。一般情况下在粮面随机筛取若干点,必要时可以用虫筛配合电动取样器检查害虫数量和种类。查看熏蒸记录,了解熏蒸日期和效果并检查防虫线布设情况。
3.1 害虫检查采样方法
3.1.1 散装粮
采样点设置:仓房四角、柱周围、仓门内、人员进出口、排风扇口、通风道口、温度异常变化点和曾发生过虫害的部位各设1点,墙的长边设2点,短边设1点,每点距墙0.10~0.50米;按粮堆大小应在粮面中部区域设3-10点。
在每一采样点处分层采样,表层采样设置在粮面至0.5米之间;粮堆内采样层按粮堆高度设定,粮堆3米以下设1个采样层;粮堆高3-6米设2个采样层;粮堆高度超过6米的,适当增设采样层。每层采样数量不少于1公斤。
3.1.2 包装粮
采样点设置:以货位为取样单位,根据包装粮总包数确定采样比例,500包以下的取10个采样包,500包以上的按2%确定采样包,采样包最多不超过500包。分区分层确定采样包位置,外层适当多设采样点。
采样:首先检查包外害虫数,再扦取包内样品,必要时可拆包或倒包采样。花生、蚕豆等大粒粮食和油料应拆包采样。每包采样不少于1公斤。每包采样作为一个检测点的样品。
当包外活的害虫密度(头/包)头数大于包内活的害虫密度(头/公斤)头数时,将包外害虫密度(头/包)头数视为该点害虫密度(头/公斤)头数。
3.1.3 害虫筛层检查害虫规范操作:把害虫筛层套好,倒入试样,盖好筛盖,然后将选筛放在平滑的面上,用双手每分钟(110~120)转的速度,按顺时针方向和反时间方向各筛动1分钟,筛动的范围,掌握选筛直径扩大至8-10厘米。
3.2 器材和场所害虫检查方法
装具、器材以件计算害虫头数,按2~5%比例抽样检测,以件计算活的害虫头数。
空仓、货场或铺垫苫盖物等参照散装粮、包装粮采样方法选点检测,每点选1平方米,以每平方米活的害虫头数表示害虫密度
3.3 害虫密度和虫粮等级判定
按各采样点分别计算活的害虫密度(检测内部害虫时,计算粮粒内部和外部活的害虫数之和),以每千克粮样中害虫头数表示,以数值最大点的害虫密度代表全仓(囤、垛)的害虫密度,按下表确定虫粮等级。
虫粮等级划划分
| 粮油种类 | 虫粮等级 | 害虫密度(头/公斤) | 害虫密度(头/公斤) | 其中主要害虫头数 | 原粮 | 基本无虫粮 | ≤5 | ≤2 | 一般虫粮 | 6~30头 | 3~10头 | 严重虫粮 | >30 | >10 | 所有原粮和油料 | 危险虫粮 | 感染了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储粮害虫活体的粮食和油料 |
3.4害虫密度计算方法:按各取样点分别计算害虫密度(包括外露和隐蔽害虫),并以严重的点代表全仓(囤、垛)的害虫密度;
3.5一般情况下,可根据粮食害虫趋温性的特点检查害虫。当气温高于粮温(粮温25℃以上)时,粮面、墙壁上会发现害虫,害虫主要分布在距粮面20cm以内和仓墙四周;当气温低于粮温(粮温在20℃左右),害虫分布在距粮面50cm以内和仓墙四周;当粮温在15℃以下时,害虫出现假死性,用手捻碎害虫,如果体内有水分,说明是活虫。
3.6观察粮面、仓壁、顶棚或包装粮的外部,注意有无害虫活动迹象;有无虫蚀粮粒及害虫取食的粉末;有无蛾类幼虫的丝茧、结网、虫尸、虫脱等。观察空间有无蛾类成虫飞翔,也可掀起走道板检查粮食害虫。
4.检查储粮是否存在发热、结露、霉变现象
4.1 粮温和仓温比较。在气温上升季节,粮温不正常上升,幅度超过日平均仓温3~5℃以上;在气温下降季节,粮温滞留不降,甚至反而上升,均属发热现象。
4.2 粮温与粮温比较。检查粮情时,将仓型、入库时间、管理方式、储存方式、保管条件、品种、质量相同的粮食进行比较,温度相差3~5℃以上,即视为发热现象。
4.3 粮温与检查记录对比分析。本次检查与上次检查相比较,温度突然升高,则视为发热。
4.4 检查分析粮质变化。在进行温度对比分析的同时,细致检查粮食的色、味和虫霉发生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判定发热与否。
4.5 检查粮堆表面。对水分聚集区、上层易出现粮食结露部位进行检查,采用“地毯式”赤脚踩踏粮面检查。
4.6 检查粮堆表层。用测温杆垂直探查粮面至粮堆1米之间的部位,根据粮堆阻力大小,取样判断粮堆局部是杂质区或粮食已经出现结露等现象。
4.7 通过嗅觉感知粮食是否出现发热、结露、霉变现象。进仓后,立即嗅闻或将粮食、油料样品置于手掌心中立即嗅闻,必要时以嘴哈气加温嗅闻;可将粮食或油料样品放入密闭容器内,在60℃~70℃的温水杯中保温数分钟,开盖嗅辨其气味,如发过热的粮食有酒精味或苦味、发过霉的粮食有霉味和酸味、发芽的粮食有甜味。
5.检查仓内重点部位
5.1 门口及两侧部位;
5.2 靠墙角、墙四周部位;
5.3 粮面走道板下面部位;
5.4 温度异常部位;
5.5 水分偏高部位;
5.6 虫害集中部位;
5.7 粮食出现异味部位;
5.8 仓墙裂缝、过潮、发黄、起碱、涂料脱落、龟裂等不正常部位;
5.9 仓顶裂缝、渗水、漏水、潮湿等涉及到粮食安危的部位,通风道部位,尤其是粮食中层、下层是否渗水、透水、漏水引起粮食发热霉变等部位;
5.10 易发生结露、发热、霉变部位及其他温度、水分、虫害、气味不正常部位。
(七)检查粮食露天垛
1.露天垛检查以揭垛检查为主,检查数量、质量、虫害、水分、粮面等方面内容,检查方法同仓内检查大致相同。
2.如遇阴雨天气,按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
2.1 露天垛篷布苫盖是否合理,压盖是否严密,蓬布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洞眼、焊缝处有无开缝等现象。
2.2 检查垛顶。在粮垛顶部粮面上通过用脚踩的方法,判断粮情是否安危。
2.3 检查粮垛四周码垛是否规范,垛体是否有不正常现象。
2.4 检查是否做到“六防一通”。“六防”是指防火、防盗、防鼠、防雀、防破坏、防雨雪;“一通”是指排水通畅。
注:对正在熏蒸的仓房,须带防毒面具进仓检查,确认粮食数量、安危情况。
三、检查帐务、手续、档案
(一)检查“三帐”
1.检查“三帐”相符。是指统计帐、会计账、保管总帐三帐相符。保管总帐、分仓保管帐、专卡、实物四相符。
1.1 核对货位中粮食品种、性质、数量、质量与分仓保管帐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同性质、不同年限、不同品种混存现象。
1.2 将被检查单位的分仓保管帐按同品种、同性质单独归类的原则分类汇总。汇总结果与保管总帐进行核对,查看保管总帐中记载的被检查单位粮食库存总量、分性质粮食数量以及各类性质粮食中不同品种粮食的数量与分仓保管帐汇总的是否完全一致。
1.3 检查保管总帐的粮食品种、性质、数量情况还原至检查时点的实际状态并与统计报表进行核对,两者反映一致,认定粮食保管总帐与统计帐相符。
2.保管总帐、统计帐、会计账登统是否及时、完整。
3.保管总帐一库一本。年初转入后,分月填写一次结转数量。保管总帐内容包括分仓号、分品种帐。分仓号、分品种帐按年初转入,然后分月填写一次结转数量。
4.分仓保管帐一仓一本。年初转入后,如不发生出入库业务,每月填写一次结转数量。如发生出入库业务,按业务发生的具体时间,每天填写一次,每月填写一次结转数量。
5.统计帐每年一本。按总帐、分仓帐的形式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6.中央储备粮油轮换或数量(含其他性质粮油)有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统计帐、保管总帐、分仓保管帐和专卡,旧帐、旧卡由承储库点存档备查。
(二)统计报表、统计帐、统计原始凭证核对(适用于统计专项检查)
1.被查库点统计报表数据与上报分公司数据一致。是否有错报、漏报、重复统计、数据修改等方面的问题。
2.统计报表、统计帐、统计台帐、原始凭证数据登统是否一致;表与表,表与帐、帐与帐之间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3.分期统计报表之间数据是否衔接。统计报表中本期“期初库存”和上期“期末库存”是否一致,每期的粮食库存数量是否有异常变化。
4.统计报表表内粮食收支平衡关系是否正确。表内“期初库存+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是否与“期末库存”数量相等;各类项目中粮食分品种合计数量与总量是否一致。
5.相关报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检查按地区分布、品种结构、库存年限、入库成本等不同口径统计的报表中,对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的反映是否一致。
6.不同性质粮食是否按规定分帐记载。
7.粮食购销业务统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帐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8.近3个月库存统计数据是否衔接。
(三)会计账与会计原始凭证核对(适用于国家清仓查库)
核对会计原始凭证与会计账是否一致,会计账是指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商品粮油库存帐,现金账、银行存款账、往来账、费用账。
1.收购入库
1.1 收购资金方面
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和资金往来会计账,查阅库点的资金帐户在收购期间是否资金充裕(库点自有资金或收到上级单位拨付或从银行贷入),是否在收购期间具备收购政策性粮油的能力。
1.2 收购发票方面
查阅库点在政策性粮油收购过程中的原始单据:
1.2.1 检查入库检验检斤单填写内容是否规范,收购发票是否依据检验检斤单开具,收购发票和检斤单填写是否一致(金额、数量和其他一些相同的项目)。
1.2.2 抽查部分原始单据的数量、金额,重新累计汇总,对照其原始单据汇总表数量、金额,核对是否一致。
1.2.3 根据原始单据汇总表对照会计账,是否准确、及时登记会计账。
1.2.4 根据会计库存帐面数量同保管帐、统计帐面的时间、数量等填写内容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
1.2.5 在查看原始单据时结合库点现金、银行存款帐,以关注收购过程中的收购资金的结算情况是否属实。
1.3 县间集并、移库费用方面
政策性粮油在集并、移库时是否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出、入库的检验检斤单、填写是否准确、详细,有无过磅记录。三帐库存数量是否及时进行调增或调减。集并费用的开支是否规范、合理。
1.4 收购费用方面
政策性粮食的收购费用的拨付标准是否按照总公司、分公司的要求进行拨付,收购费用的会计核算及列支是否规范,开支是否合理,是否有资本性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和一些不应列支的费用在收购费用中核算。
根据对库点收购资金的使用及结算、原始单据的开具、三帐的核对、收购费用(特别是运输费、装卸费、包装物等)的开支等情况来综合判定库点在收购入库过程中的业务真实性。
2.出库销售
2.1 出库票据方面
首先检查库点开具的出库检验检斤单或磅码单,根据原始单据中的出库单位、接收单位、出库数量及时间与开具的销售发票相核对,购销单位是否一致,出库数量是否相符,出库时间是否吻合来分析票据的真实性。同时,抽查部分原始出库单据,对出库数量进行汇总,与三帐进行核对,并核对三帐减少库存的数量是否相符。
2.2 销售资金回笼方面
根据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出库码单确定购粮单位,然后查阅库点现金、银行存款、资金往来、收入等会计账,依据销售出库的数量、金额、时间对照销售资金的回笼情况,判定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出库数量、金额是否正确。
2.3 出库费用方面
查阅库点现金、银行存款、资金往来、费用等会计账,粮食销售出库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的收到购粮单位支付的出库费用,支付出库费用和接收费用单位名称是否与原始码单和销售发票一致,如果是托市收购小麦出库还应核对出库通知单和确认单,出库费用是否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据实列支了各项出库费用。
2.4 出库水、杂减量损耗方面
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及出库码单的粮食质量情况,对照入库的质检结果,出库时是否存在水、杂减量情况。出库时,因保管不善或实际入库数量不足造成粮食亏库的,由承储库点自己承担。
根据销售出库的原始单据,回笼资金的时间、金额,单位,出库费用的接收、使用等情况来综合分析库点出库业务的真实性。
在库存检查中,财务方面的各项检查结果应与库点实际丈量的数据相对照,以确保帐实相符。
3.跨省移库出库方面
跨省移库费用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给出库单位,调出方的出库原始单据开具是否规范、准确,主要核实调拨出库库点、仓号、数量等与总公司批准的是否一致。出库损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保管费用方面
政策性粮油的各项补贴费用拨付标准是否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足额进行拨付,拨付时间是否及时,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挪用补贴资金、擅自改变支出范围、无故提高或降低支出标准等情况。对购置固定资产和日常开支费用是否实行逐级审批,有无擅自改变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四)检查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适用于轮换验收)
1.按照轮换计划审批通知书,检查承储企业储备粮轮换的品种、数量、批次、货位号以及轮换方式、起止时间等是否与计划文件要求一致,是否有擅自串换品种,数量不符、私自调整库点等方面的问题。
2.在帐实核对、帐帐核对的基础上,查阅企业储备粮轮换相关的粮食购销合同、出入库计划安排表、出入库检验检斤单、发票以及会计账记录和资金往来凭证等,核实轮换粮源情况,验证储备粮轮换购销的真实数量和时间。逐仓丈量计算误差是否在范围以内。
3.按现行政策规定,中央储备粮轮换架空期为4个月。对采取先轮出后轮入方式进行储备粮轮换的,从开始执行轮换操作的当日起,逐日逐笔核对储备粮实际轮入和轮出数量,计算轮空数量(即已轮出尚未轮入的储备粮数量)和轮空时间,轮换出库的粮食从当日起4个月时间内补库完成,即为未超过规定的架空期。对于中央储备粮轮换业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轮报轮、计划外轮换(擅自动用)、虚报轮换进度以及超架空期轮换等方面的问题。
3.1 被检查库点是否严格执行分公司下达的轮换审批通知书数量。
3.2 检查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否按照购销合同、客户付款情况及抽样情况,开具《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计划安排表》和出(入)库通知单。
3.3 中央储备粮轮换出、入库时,是否及时开具中央储备粮出、入库检验检斤单,及时汇总审核、装订。
3.4 按规定及时汇总上报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进度旬报、轮换台帐,并登记保管帐、轮换明细帐、统计帐,存档备查。
3.5 根据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质量检测报告以及轮换验收报告单,检查轮入的新粮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中等(含)以上质量,按照《中央储备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储存期在“正常储存年限”以内的粮食销售出库时,可由承储库或委托其他粮食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储存期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由具有省级以上计量部门认证的粮食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3.6 检查中央储备粮轮换业务统计处理是否准确。重点检查采取先入后出轮换方式轮出中央储备粮时,中央储备粮和商品粮统计报表之间的转入(转出)是否符合规定。
3.7 中央储备粮轮换验收实行季报制。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及时向分公司提出入库粮食质量验收申请,做好轮换验收工作。
3.8 轮换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告单附到轮换明细帐上。
(五)检查验收最低收购价粮食
1.检查收购库点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资格。查看是否有分公司的批复文件。
2.根据监管办事处提供的空仓验收图片和收购入库许可证,检查收购前是否空仓、单仓是否有收购许可证、单仓入库时间与收购许可证签发日期是否合乎逻辑。
3.检查入库检验检斤单
3.1 入库检验检斤单内容填写、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完整。(附件6)
3.2 硬度指数测定仪检验小票与入库检验检斤单填写相互之间是否一致,登记时间与硬度指数测定仪检验小票打印时间是否符合逻辑。硬度指数测定仪检验小票一般应附在入库检验检斤单财务联上。
3.3 粮食入库是否按“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去皮——结算”规范流程操作。
4.检查最低收购价品质检测报告单是否与入库质量一致。
5.逐仓丈量计算单仓数量,计算差率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收购库点各项手续。以企业粮食库存实物数量为依据,核对粮食库存统计帐、保管帐和会计账是否相符。根据会计账计算入库成本。检查库点收购发票、资金流向,核定企业发生粮食收购入库的时间及数量,认定粮食购销业务的真实性。
7.被检查库点集并、移库等业务手续是否齐全。县间或承贷企业内部集并或移库,在分公司组织的验收前,由监管中心库审批;验收后集并或移库的,必须由分公司审批。集并时,需开具发货明细表(内部移库单),不再开具出入库检验检斤单。
8.入库原始凭证收集是否齐全;每日入库凭单汇总数据与实际入库数量是否一致;保管帐、统计分仓帐登统数量与每天汇总数量是否一致。
9.检查拍卖出库通知单、出库时间、验收确认单、出库检验检斤单、出库费用、跨省移库手续,确认出库时间及数量。
10.原始凭证、报表装订是否整齐、规范,是否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收集是否齐全,归档是否及时。
11.最低收购价粮验收合格后,河南分公司及时与承贷收储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承贷收储企业并及时与实际储存库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承贷收储企业与实际储存库点要将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保存完好,以备检查。
(六)检查仓储管理档案
1.检查代储资格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有效期为5年。先检查地方粮食企业是否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再逐仓认真对照检查存放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是否具备代储资格,将仓库和仓房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复印留存。并检查代储资格证是否过期。
2.检查仓储档案
2.1 粮情分析例会记录、轮换审批通知单、移库审批手续、出入库通知单、出入库检验检斤单、仓储保管合同、仓储设施租赁合同、技术档案、质量档案、“三簿”记录档案、仓房熏蒸报告单等是否齐全。
2.2 直属企业包仓管理实施细则及考评情况。
2.3 各类档案分类是否清晰、齐全、完好,存档规范。
3.检查监管档案
辖区基础资料、验收资料、监督检查记录、规章制度等是否规范、齐全。
四、检查库区环境、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一)检查库区环境卫生
1.检查直属企业仓库大门
1.1 粮库大门宽敞透亮,启闭方便,完整无损。无明显碰伤和损坏痕迹;无锈迹或乱涂画、乱粘贴现象。
1.2 粮库大门标牌规范悬挂。粮库大门右侧悬挂木(铜)质库名标牌(竖牌)(面向大门),左侧一般不挂牌。
2.检查直属企业库区内围墙、道路情况
2.1 仓库围墙完整,无坍塌、墙洞等。围墙高度应在3米以上。
2.2 库区道路完好通畅,路面无严重损毁现象。
3.检查库区环境卫生情况
3.1 库区内无明显粮粒撒漏。
3.2 库区内无烟头、无卫生死角。
3.3 库区内绿化带及时修剪,无杂草、垃圾及枯死草木。仓房四周除山墙外一般不要种植树木和绿化带,仓顶不得长有杂草。
3.4 办公场所及办公区、库区厕所常年保持干净、卫生。
3.5 库区、办公区、生活区要明显分开,库区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
(二)检查安全生产
1.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 查阅安全生产、消防、防汛、保卫、值班、巡逻、药品等项制度。
1.2 检查直属企业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3 查阅直属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2.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阅工作记录,排查工作是否落实。
3.查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宣传、教育等资料。
4.检查库区内消防工作
4.1 库区内消防通道保持通畅,醒目位置设有防火标识。
4.2 消防器材配备按照当地消防部门要求,配足配够。消防器材、工具齐全,用木箱或铁皮箱固定在仓房外位置,按规定合理进行布局,箱体表面喷涂明显的“消防器材”标志。
4.3 灭火器常年保持正常使用。查看灭火器压力指数、保质期等,必要时检查人员对灭火器现场测试。
4.4 消防栓能正常开启或关闭、消防泵能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保养。必要时现场操作核实消防栓的情况。
4.5 消防池常年保持一定水位,以备消防急用。
4.6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查阅消防演练记录。
5.检查库区内防汛工作
5.1 库区内排水是否通畅。汛期防汛人员、物资是否配备齐全。如:抽水泵(固定式、移动式)、铁锹、麻袋、土方、沙石等。
5.2 毗邻江河、地处低洼易涝地带和易遭洪水危害的粮油仓库,在汛期到来之前及早建好防水墙,清理好排水道,或采取其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
5.3 直属企业7、8、9月份汛期每周按时上报分公司“储粮安全及防汛周报”
6.检查库区内安全保卫工作
6.1 检查保卫人员是否配齐、配备到位;进出库人员登记、物资出入手续、值班、巡逻、交接班等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6.2 库区内及库区周边50m范围内有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染源,以及其它安全隐患。
6.3 检查直属企业库区电视监控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全天候和全方位监控。临路外墙、司磅房、大门口、会计结算室、药品库、化验室、办公楼等重点位置是否加装有摄像探头,是否消除盲区和死角。电视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一个月。
6.4 检查直属企业电子巡更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夜晚每2小时至少巡更一次,电子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一个月。
7.检查化学药剂管理(适用于直属企业)
7.1 检查库房是否到达要求
7.1.1 储粮化学药剂专用库房储存,不允许使用窑洞、地下室、燃料库、器材库储存药剂。建在距离办公区、居住区、水源地30m以外,并有消防通道。库房整体结构坚固,安装牢固的安全设施,达到防盗的目的,不渗漏、防高温、防潮湿、地面平滑易清洗。室内外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库房内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和防护用具,定期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持阴凉干燥,电源开关设在进门口附近,不得使用暖气装置。
7.1.2 门口有“药品库”、“有毒”和按国家有关危险品标识的标准和相关规定标写的警示牌。
7.2 检查药剂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7.2.1 查看药品库管理是否做到双人、双门、双锁管理。
7.2.2 查阅化学药剂验收、入库和出库登记制度,是否做到账实相符。入库时按规定进行验收,建立药品明细账。领用化学药剂,由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由2名以上人员一起领取。
7.2.3 查看包装物处理记录。储粮化学药剂包装物应集中封存,严禁作为它用。金属包装物无害化处理后作废品处理。玻璃类包装物或其他包装物损坏后,在运至远离水源和人畜居住区至少50米以外的地方深埋或焚烧后深埋处理。
8.检查机械设备管理
8.1 仓库设有机械库。机械设备摆放整齐,分类存放,各种零部件完好无损,完好率100%。
8.2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档案,建立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8.3 机械在使用中有专人管理,通风机在通风中设有隔离防护装置。
9.检查电源线路管理
9.1 电源、电线是否有私拉乱接、老化、裸露现象。
9.2 直属企业库区内电线是否全部入地。
9.3 电线通过消防通道,线路高度不得低于6米。
9.4 配电箱、配电柜有明显的用电警示牌等相关安全提示标牌。
10.检查计量设施设备管理
直属企业地磅周围必须安装护栏;磅称是否经计量监督部门定期进行检验校正。
五、库存检查结果认定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长负责召开检查人员碰头会,各检查小组对自己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报,并填写本次检查各项表格,对被查单位储粮数量、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做出评价,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对有些问题要签发整改通知书,坚持跟踪问效、负责到底,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分公司。
--粮油圈论坛整理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上一篇:低温储粮技术下一篇: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是指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