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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实验室安全之五】防中毒安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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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22: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验室安全操作知识 —— 防中毒安全守则

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中接触到的化学物质,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

气体、蒸气、烟雾及粉尘能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如一氧化碳、氢氰酸、氯气、酸雾、氨气等等;有些则经未洗净的手,在饮水、进食时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如氰化物、汞盐、砷化物等等;有些是触及皮肤及五官粘膜而进入人体,如汞、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的氧化物、苯胺等等。有些化学物质可由几种途径进入人体。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是急性的,也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则是慢性的,积累性的,例如汞、砷、铅、苯、酚、卤代烃等。慢性中毒开始症状并不明显,长期接触有毒物后,才会出现中毒的症状,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预防中毒的主要措施:

1.使用有毒物质、危险的腐蚀性的试剂,使用者和陪伴者要了解其性能,应知道正常情况下和一旦发生事故时应该怎样处理。

2.改进实验设备与实验方法,尽量采用低毒品代替高毒品。

3.有符合要求的通风设施将有害气体排除。

4.消除二次污染源,即减少有毒蒸气的逸出及有毒物质的撒落、发溅。

5.选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如眼镜、防护油膏、防毒面具和防护服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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